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京视网
发布于: 04/27/2025

关于开展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

认定工作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和有关企业:
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指出要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,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,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,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。《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(2023-2027 年)》强调要加强河北品牌建设,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贯彻关于质量强国和质量强省建设的有关部署,更好地强化企业品牌意识,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,发挥绿色品牌的典型示范作用,推动我省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,助力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,河北省绿色产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河北绿协”)依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核通过并发布的T/HBSLSC 001—2024《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规范》团体标准文件,在全省开展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工作。
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品牌应具备的条件

1.品牌创立时间在3年以上,标识内容准确、清晰、显著;

2.具有河北省地域特色和绿色产业的鲜明特征;

3.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、引领性和示范性,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。

(二)品牌所属企业应具备的条件

1.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,经营和纳税情况良好,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;

2.依法拥有与申报品牌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,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;

3.主营业务连续经营 5 年以上,经营状况良好。产品符合国家、地方行业相关标准,具有鲜明的绿色发展要素;

4.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,在设计、研发、工艺、技术、制造和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绿色产业特色;

5.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、环保和质量事故,未在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1.填报《河北省绿色品牌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);

2.企业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3.品牌创立时间以及品牌商标权属的证明材料(加盖公章);

4.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、近三年经营情况以及在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(1500 字左右)。

三、品牌管理

(一)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的认定、监督和管理由河北绿协负责,每三年复核一次,实行动态化管理。

(二)已获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包装、说明书、交易文书、广告宣传、展览、业务函件、互联网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字样(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下使用)。

(三)已获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的企业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,河北绿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对约谈、责令整改直至取消荣誉的处罚。

(四)已获得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的企业,如发生名称和注册商标变更等情况时,应在 30 日内向河北绿协提出变更申请。河北绿协核定后,将及时予以备案和向社会公示。

四、审定程序

河北绿协成立品牌工作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品牌办”),负责监督管理申报工作,协调处理认定工作。

(一)申报: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。

(二)初审:河北绿协品牌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。

(三)复审:河北绿协组织专家对初审结果进行进行综合审定,择优推选入选企业名单。

(四)公示:通过河北省绿色产业协会官方网站和“绿色燕赵”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入围企业名单(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)。

(五)发布:河北绿协正式发文通报,颁发牌匾、证书,协调有关权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
五、申报要求

(一)认定工作原则上在河北绿协会员单位之间进行,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,认定工作不收任何费用;

(二)申报资料需按要求准备齐全,按 A4 纸尺寸标准统一装订,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;

(三)申报资料须真实、有效、合法。如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申报资格,两年内不得参加“河北省绿色品牌”认定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本通知可登录河北省绿色产业协会官方网站(www.hblvxie.com)或“绿色燕赵”微信平台查看下载。申报企业可随时将纸质版申报资料(一式两份)上报至河北绿协品牌办,即日开始申报。

附件:《河北省绿色品牌申报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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